藝術廣場 - Art Plaza
- 佔地超過600坪的戶外空間,適合舉辦:廣告拍攝、戶外演出、及其它開放性活動。
- 提供基本配備:木製雙人座椅20張、戶外傘座桌椅4組、投影布幕(536cm x 370cm)、
舞台背版(510cm x 180cm)、舞台(725cm x 370cm x 55cm)。
- 外租分時段計費,租用時間不滿一時段以依時段計費。(請參考場地租借收費標準)
- 垃圾請自行處理,否則將酌收清潔費;外接園內電力將酌收3000元電費。
(詳情請參考場地租借收費標準)
- 歡迎預約看場地,每週一至週日上午十點點至下午七點。該時間場次若借出則不便勘場。
多功能展演廳 - Multi-Function Showroom
- 為約23坪(12m*6.5m)的室內空間,適合舉辦工作坊、教學、講座等活動,也可作靜態展示、室內放映、戲劇排練和演員休息室等。
- 可容納約30-50席次,桌椅分離式,可依活動性質更改陳設方式,或自行架設活動背版及場內燈光、音響等之加強。
- 外租分時段計費,租用時間不滿一時段以依時段計費。(請參考場地租借收費標準)
- 垃圾請自行處理,否則將酌收清潔費。(詳情請參考場地租借收費標準)
- 歡迎預約看場地,每週一至週日上午十點點至下午七點。 該時間場次若借出則不便勘場。
都市藝術方塊 - Urban Show Case
- 室內約10坪大,四周分別設有投影裝置,適合舉辦展品較少的靜態展、影視多媒體創作播放、結合多媒體的靜、動態聯展。
- 提供基本配備:
(1)可拆卸式活動展架6組(44cm×26cm、84cm×40cm、104cm×40cm 各2組)。
(2)背投影設備及銀幕4組(16:9, 180吋1組、4:3, 110吋2組、4:3, 100吋1組)、
多媒體播放設備(僅支援avi、wmv、mpeg等一般通用視訊檔)。
(3)42吋液晶電視螢幕1台。
- 室內約可同時容納10-20人,室外可容納100-200名觀眾(有遮陰避雨效果)。
- 外租採專案方式計費,請來電洽詢(02)2312-3717。
- 歡迎預約看場地,每週一至週日上午十點點至下午七點。 該時間場次若借出則不便勘場。
後街廣場 - Back Street Plaza
- 緊臨美國街及明太子街的戶外空間,規劃成「後街廣場Back Street Plaza」
- 外租分時段計費,租用時間不滿一時段以依時段計費。(請參考場地租借收費標準)
- 垃圾請自行處理,否則將酌收清潔費。(詳情請參考場地租借收費標準)
臺北市電影主題公園場地租借簡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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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項
<備註一> 「場地使用切結書」,新增條文(1) 為確保社區居民安寧,需搭設任何設備(包括進場),需從『早上10點後至下午8點前』完成逾時未完成之部分,需自隔天起方能施工;撤場必須在『晚間10點前』完成,若逾時未完成,臺北市電影主題公園有權要求暫停所有工程,並自規定時間進行未完成工程,並願意支付逾時場租費用,絕無異議。
<備註二> 活動彩排需自『早上10點後』方能進行,並願意遵守現場技術人員分貝測量規定;彩排與活動進行間,若因音量分貝過大,以致環保署、派出所現場取締,或經臺北市電影主題公園三次口頭警告後,仍不更改調整,臺北市電影主題公園有權停止一切活動,將自行負擔一切責任,並不得要求退還所有場租費用。
臺北市電影主題公園場地租借簡介
場地時段及收費標準(以下費用稅外加)
臺北市電影主題公園場租快易通
| 時段(每日) |
藝術廣場 |
多功能展演廳 |
都市藝術方塊 |
後街廣場 |
| 06:00-08:00 |
4,000 |
4,000 |
4,000 |
4,000 |
| 08:00-13:00 |
10,000 |
9,000 |
3,000 |
5,000 |
| 13:00-17:00 |
12,000 |
10,000 |
3,000 |
5,000 |
| 17:00-22:00 |
12,000 |
10,000 |
6,000 |
6,000 |
| 22:00-23:00 |
3,000 |
2,000 |
4,000 |
2,000 |
| 備註 |
- 場租一經雙方確定並繳交場租申請表後,須先繳交場租保證金20,000元;場租費用最晚需於活動前兩星期匯至指定戶頭,若逾時未繳交,本館有權停止一切申請活動。 保證金於活動結束後,經雙方檢查現場確認場地無任何毀損後,於七天後無息退還。
- 開立場地使用證明後,取消及更動檔期者,扣除二分之一保證金,活動日前10日(含)臨時取消檔期者,沒收保證金全額;受颱風天候因素影響者除外。
- 逾時費用計費方式,依承租時段平均費用兩倍計費。
- 申請活動不得涉及總統、副總統、中央及地方公職人員選舉競選活動及政黨黨務活動。
- 倘實際辦理活動與申請活動內容不符,場地管理單位得要求立即中止活動並沒收保證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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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水費/電費/清潔費 |
- 晚上10至11點僅供作為裝拆台輔助時段使用,嚴禁演出或彩排。
- 使用自備發電機,不另收電費。
- 加裝變壓器轉接園內電力,酌收電費3,000元(未稅價)。
- 使用外燴,酌收水費2,000元(未稅價)。
- 活動現場產生任何之垃圾等物品,若承租單位自行清潔後,並將清潔垃圾,本館則不予收費。
- 若承租單位自行清潔後,不將垃圾帶走,將酌收清運費1,500元(未稅價)(不含大型廢棄物,大型廢棄物每車3,000(未稅價))
- 若使用外燴單位(包括茶點飲食等),酌收清潔費3,000元(未稅價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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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學校/公家/公益團體 |
- 公益/藝文團體7折優惠(稅外加)
- 學生專案5折優惠(稅外加)
- 逾時費用計費方式,依承租時段平均費用兩倍計費。
- 保證金優惠僅收20,000元,保證金於活動結束後,經雙方檢查現場確認場地無任何毀損後,於一個月內無息退還。
- 清潔費不予優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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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備註一> 「場地使用切結書」,新增條文(1) 為確保社區居民安寧,需搭設任何設備(包括進場),需從『早上10點後至下午8點前』完成逾時未完成之部分,需自隔天起方能施工;撤場必須在『晚間10點前』完成,若逾時未完成,臺北市電影主題公園有權要求暫停所有工程,並自規定時間進行未完成工程,並願意支付逾時場租費用,絕無異議。
<備註二> 活動彩排需自『早上10點後』方能進行,並願意遵守現場技術人員分貝測量規定;彩排與活動進行間,若因音量分貝過大,以致環保署、派出所現場取締,或經臺北市電影主題公園三次口頭警告後,仍不更改調整,臺北市電影主題公園有權停止一切活動,將自行負擔一切責任,並不得要求退還所有場租費用。
拍攝收費說明(以下費用稅外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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場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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藝術廣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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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功能展演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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Urban Show Cas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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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街廣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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坪數(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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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00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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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7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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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0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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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0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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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:00~2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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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,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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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,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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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,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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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,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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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均每區/
一小時(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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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,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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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,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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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,5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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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,6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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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費暨使用性質
說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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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1. 以上為商業性用途之收費標準,公益性用途予以對折優惠。
2. 2. 使用性質說明如下:
【商業性用途】:拍攝廣告、音樂影片及錄影帶、婚紗寫真、電視節目拍攝暨錄影。
【公益性用途】:短片、電影、紀錄片、電視劇。(以上製片單位須經由台北市電影委員會推薦)
3. 有立案登記之藝文單位,亦享有公益性用途之場地優惠。
4.為積極推動城市行銷並協助本市影視產業發展,經由本市電影委員會審核通過之影片使用本館場地(不含委外經營)拍攝可獲得下列優惠:短期拍攝使用(一週內)免收場地費,超過一週以上使用,其使用費以五折計,以三個月為限;並以電影(含劇情長片、短片、紀錄片、實驗電影等)及電視劇拍攝為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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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辦法說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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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場租一經雙方確定並繳交場租申請表後,須先繳交場租保證金20,000元;場租費用最晚需於活動前一星期匯至指定戶頭,若逾時未繳交,本館有權停止一切申請活動。
2. 若於活動使用日前十日(含)取消活動者,本館有權沒收1/2保證金;活動前三日取消活動,本館有權沒收全數保證金。
3、逾時費用計費方式,依承租時段平均費用兩倍計費。
6、使用原場館設備或自備發電機,不另收電費。
7、加裝變壓器轉接園內電力,酌收電費3,000元(未稅價)。
8. 垃圾請主辦單位自行處理、及場地使用後應自行復原,若承租單位自行清潔後,不將垃圾帶走,將酌收清運費1,500元(未稅價)(不含大型廢棄物,大型廢棄物每車3,000(未稅價))。
9. 若因拍攝造成場地毀損除需照價賠償外,本館有權視毀損品(物)之智慧財產權部分得另行提出賠償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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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北市電影主題公園場地租借簡介
場地申請流程
依申請收件時間順序辦理及內容審查方式辦理,申請者提出申請。
若需勘查場地,煩請事先預約,以免場地另有使用,不便開放參觀。

注意事項
<備註一> 「場地使用切結書」,新增條文(1) 為確保社區居民安寧,需搭設任何設備(包括進場),需從『早上10點後至下午8點前』完成逾時未完成之部分,需自隔天起方能施工;撤場必須在『晚間10點前』完成,若逾時未完成,臺北市電影主題公園有權要求暫停所有工程,並自規定時間進行未完成工程,並願意支付逾時場租費用,絕無異議。
<備註二> 活動彩排需自『早上10點後』方能進行,並願意遵守現場技術人員分貝測量規定;彩排與活動進行間,若因音量分貝過大,以致環保署、派出所現場取締,或經臺北市電影主題公園三次口頭警告後,仍不更改調整,臺北市電影主題公園有權停止一切活動,將自行負擔一切責任,並不得要求退還所有場租費用。